媒体发展要靠道德法治双驱动 宋义 有关纸做包子的消息,被证实为虚假报道后,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刑事拘留、行政处分和通报批评等处理,新闻战线迅速展开教育整改活动。有关部门对这起假新闻事件重视程度之高、反应之快、对假新闻出手之狠,是近几年来少有的。就具体事件而言,“纸馅包子”事件已经尘埃落定,但媒体、网民、民众的议论远没有停止,这也的确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,在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中,媒体如何在自律与他律中,发挥良性的积极作用。 从时代特征来看,我们处于一个资讯高度发达的时代,社会生产生活依赖于难以计数的各种信息流动,才能实现正常运转,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出现泥沙俱下的情况,比如错误信息的流通,别有用心的谣言等等,因此,作为党的喉舌与社会公器的大众传媒,更有责任去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获得准确的信息,再传播给社会公众,以此来消除信息传播过程中的畸变,因而,社会公众对媒体的重视与信任是非同寻常的。 正是因为具有高度的公信力,媒体的社会责任感才应更强,如果媒体传播信息出现了偏差,广泛的传播渠道、专业的制作技术这些原本的优势,就很可能成为扩大失实信息传播范围的推动力,将造成百倍、千倍于普通公众错误信息传播的危害。然而,另一方面来看,面对新闻资讯同质化日益严重,媒体与媒体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,为了提高自身的影响力,加快发展,有些媒体从业人员不是在提高人员的自身素质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、苦练内功上下功夫,而在职业理念上存在着一些误区,片面理解新闻的“新”,以轰动效应论英雄,甚至少数从业人员僭越“没有新闻,制造新闻”的雷池。 面对这种情况,就自然而然带出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话题,这个原本更多出现在公权部门的事情,也不可避免地扩到了传媒领域。解决这个问题,要将思想道德教化与法律规制结合起来。一方面,要持久开展“三项学习教育活动”,努力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、高尚的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塑造自己,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新闻工作实践;就是要用先进的文化武装自己,支撑起自己的思想品格、道德良心、行为方式,坚决杜绝“假新闻、有偿新闻、低俗报道、有害广告”四大公害,并与之作斗争;另一方面,作为法治化国家,我们也应该不断结合变化的社会情势,立足国情,将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用法制手段固化起来,同时通过法律固有的强制力来彻底解决有关问题,比如媒体监督与被监督问题,媒体工作流程审查程序问题,媒体单位如何用人的人事问题,发生重大新闻丑闻责任承担的问题,媒体造假如何定罪量刑问题,等等。 总的说来,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大众传媒不断带来新的挑战,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越来越明显,这就要求在媒体自律的基础上,立法者应尽快出台有关规范大众传播的法律法规,适应信息社会的要求,明确各类信息传播者的权限及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,通过道德法治双驱动,来实现信息自由流通与信息传播质量之间的平衡,在人民根本利益至上的原则下实现媒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,进而使我国的新闻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健康前行。 来源:《法制日报》 |